旨在闡述孕婦需要催生的原因以及藥物催生所遵循的原則。
一、孕婦催生的原因:
孕婦催生主要有多種情況。當孕周超過41周仍未自然發動分娩,繼續等待可能增加胎兒窘迫、羊水過少、巨大兒等風險,此時催生可降低不良結局的發生。若孕婦患有一些嚴重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病情嚴重威脅母兒安全,適時催生可提前結束妊娠,保障母嬰健康。另外,胎兒在宮內出現異常狀況,如胎兒生長受限、羊水過少等,催生能讓胎兒盡快脫離不良的宮內環境,提高生存幾率。
2.藥物催生的原則:
首先要嚴格掌握適應證,只有符合醫學指征,如上述提到的過期妊娠、母體疾病等情況才考慮藥物催生,避免不必要的干預。要充分評估孕婦和胎兒的狀況,包括孕婦的骨盆條件、宮頸成熟度、胎兒大小、胎位等,只有條件適宜才能進行藥物催生。再者,藥物的選擇和使用劑量需精準,要依據孕婦具體情況選擇合適藥物,并嚴格按照規定劑量使用,防止因藥物劑量不當引發子宮過度收縮、胎兒窘迫等嚴重并發癥。同時,在藥物催生過程中要持續密切監測孕婦的宮縮情況、胎心變化等,一旦出現異常需及時處理。
在進行藥物催生時,整個過程都要在專業醫生的嚴密監護下進行。孕婦要積極配合醫生的檢查和操作,如實告知自身感受。若在催生過程中出現任何不適,應及時向醫生反饋,以便醫生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確保分娩過程安全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