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詢描述: 我上個月28來的例假,到今天(四月四號)都沒來,用孕紙試來懷孕了,但我不想要,我要怎么做
病情分析:
你好,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懷孕四十天,如果不想要胎兒,可以在不超過49天服用藥流
指導意見:
您好,您的這種情況,必須做B超,確定是宮內孕才可以服用,否則容易引起大出血。
病情分析:
你好,根據你說的這種情況可以做人流或者藥物流產。。
指導意見:
你好,根據你說的這種情況建議你去醫院做個腹部彩超看看胎囊到達宮腔了沒有,才可以做流產
病情分析:
你好,如果是2月28日來的月經,今天已經4月5號,懷孕按照末次月經計算的,是懷孕36天了。
指導意見:
建議,如果不想繼續懷孕,想終止妊娠的話,需要到醫院過一周后做B超確診懷孕,選擇合適流產手術。
以上是對“懷孕四十天內吃藥能打掉嗎?還有什么最佳方”這個問題的建議,希望對您有幫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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